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学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宪法伴我们成长》
红旗长扬 我们迎着朝阳
成长路上 聆听宪法雄壮的声响
我们自立 我们自强 是她伴随我们成长
生活中再多的磨练 社会里再多的挑战
别怕 乘着宪法的翅膀 我们一同飞翔
星星火炬 洋溢青春的畅想
看 祖国注入新鲜的力量
我们奋进 我们向上 我们一起为自己鼓掌
今天等你播种梦想 年轻的心坚定信仰
记住 宪法在你身旁 蓝天下 宪法为我们护航
红旗长扬 我们迎着朝阳
成长路上 聆听宪法雄壮的声响
我们自立 我们自强 是她伴随我们成长
生活中再多的磨练 社会里再多的挑战
别怕 乘着宪法的翅膀 我们一同飞翔
星星火炬 洋溢青春的畅想
听 年轻的歌声多么响亮
我们奋进 我们向上 我们一起为自己鼓掌
互帮互助 从小培养 谨记要求 心有榜样
记住 宪法在你身旁 蓝天下 宪法为我们护航
自由平等 公正法治 清晨 沐浴同一阳光
求学受教 守土护疆 宪法为我们护航
12月4日
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11月29日至12月5日
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关于宪法知识
你了解多少呢?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宪法日的确定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历届国家宪法日主题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1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法治兴则国兴,
法治强则国强。
国家宪法日,一年只有一天。
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我们一刻都不能放松。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
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
综合:中国普法网、央视网、山东应急管理
|编辑| 薄文联 |审核| 宋庆祝
电话| ****
地址|莒南县坪上镇文萃路1号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