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港 三 中
2017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 2017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临沂市《关于做好2017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228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临教人字〔2017〕3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审原则
1、按章办事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孟祥玉
副组长:鲁统生 李 伟 尹德明
成 员:赵仁富 王 鹏 鲁守干 于 祥
董 云 刘宗亮 陈 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仁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申报范围
2017年度在职在岗在编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凡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作为晋升的依据。专业证书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
(三)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实验技术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7〕41号)要求,从2016年起,中小学教师系列,不再要求提报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或合格证书。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申报高级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五)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且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申报一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且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六)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并同时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评审教师职称,除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外,还须按照《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二是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三是每学年教育教学和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总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兼职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后推荐申报。
(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7〕58号)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培训必须达到规定要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体要求参照临人社字〔2017〕228号文件附件2。继续教育培训的审核工作由学校对参评人员初审汇总后报区人社局审核。
五、推荐程序
根据要求,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学校填写《临沂市教育系统2017年职称评聘审核表》,报经各级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竞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7人以上),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通过竞争推荐且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条件,要求教师们逐条对照,认真权衡,慎重行事。
2、要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程序,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推荐办法
(1)个人申报。凡符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相关人员,要向学校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
(2)公开展示。学校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在指定地点进行公开展示,公示时间5天,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交齐所有参评材料和证件﹙办公室在个人提供的材料目录上签收到日期并盖章﹚。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不作为条件依据同时不予上报。
( 3 )公开述职。申报人要在学校考核推荐委员会主持下,向学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开述职,陈述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教育教学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业绩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 4 )任期考核。学校考核推荐委员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各方面的表现逐一进行综合考核。
(5)民主评议。在对申报人考核,公开述职、材料展示基础上,
学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占40%;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成员、高级教师测评占30%;校领导班子测评占30%,三者评分相加之和加上加分项目即为测评结果。根据结果对申报人按名次进行排序。同时,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要逐条核实,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6)公示和申报。根据学校的申报名额,由高到低依次截取名额上报。
(7)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测评实行回避。
七、推荐日程
1、宣传政策、个人申报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宣读文件。
申报人将申报所需的书面申请、分类装订有关证件及材料、提交证件材料目录提交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签章。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公开展示、接受举报﹙电话:7593451﹚
在学校前楼2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展示。
3、公开述职,民主评议
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会议,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进行公开述职。(述职时间5分钟左右)
4、公布评议结果
择优公示名单排序。
5、报送材料时间:
按照区教体局规定的时间按时报送。
附:临港三中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名单
临港三中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
组 长:孟祥玉
副组长:鲁统生
李 伟
尹德明
成 员:赵仁富
鲁守干
王 鹏
于 祥
董 云
刘宗亮
陈 钊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第三中学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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