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实验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临沂市教育局《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案》和区教体局下发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临港实验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9月5日—15日
1、组织部署。
我校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积极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教育。
(1)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东
副组长:徐淑军 朱义卿 李 伟 李云波 辛崇恩 张秀坡
组 员:全体中层教干、全体年级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
(2)召开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
(3)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4)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3、完善制度。学校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处理。
(1)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6、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各方面对我校专项治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记录,落实治理措施,主动整改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9月15日—12月31日
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报临港区教体局。
(1)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8年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主管部门。
(2)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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