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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临港区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5年01月29日 18:43:56 访问量:422

关于评选临港区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总结推广我区近两年来取得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进一步激发全区教育工作者进行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临沂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每两年评选奖励一次市区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相关规定,区教体局于近期举行临港区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认真组织落实。

一、评选范围

1、凡我区范围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学校教干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者 2013年1月12014年12月31获得结题鉴定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均可参评。

2、参评成果主要是指教育工作者个人或集体承担的区级或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包括在区教科室备案的各教育学会、社科联立项并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与该课题相关的论文、实验研究报告、专题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或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与该课题相关联的专著(不含习题集)、译著、校本教材及教育音像制品;虽未正式出版发表但确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被区级或区级以上有关职能部门采纳的与该课题相关联的研究成果或调查报告(须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或相关材料)等作品。

3、参评成果申报时应注意:区级或区级以上鉴定结题的课题研究报告,限课题主持人申报;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实验研究报告、专题调查报告或经验总结等,限第一作者(必须是该课题参与人)申报;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教材及音像制品,限主编申报;一人完成多项成果的,限申报一项。

4、凡已获市级(含市教育局所属有关科室)或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参评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

2、参评成果的学术水平应能达到全市先进或区内领先水平,对我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3. 参评成果的观点要明确,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揭示教育规律,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避免大而空的研究成果。成果的撰写要条理清晰,文字通畅,结构严谨、完整,符合教科室规定的成果撰写格式,字数要在2000字以上。参与评选的成果,如果是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不能用课题结题报告代替。

4、参评成果应是作者原创性的,不能抄袭、剽窃或从网上下载。如果成果中70%以上的内容为抄袭或从网上下载,一经查实,该成果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区通报其个人及所在单位。

5、纸质参评成果每项字数不少于2000字,音像出版物每项不少于40分钟。

三、评奖办法

1、各学校在对申报参评成果进行初评的基础上,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确定申报成果项数。

2. 区教科室组织人员对参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后,将成果编号匿名,聘请评委进行评比。

3. 区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按343比例评定一、二、三等奖;由区教科室负责组织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授奖等级。

6、获奖情况经临港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以临港区教育体育局文件公布,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各校201526前报区教科室,逾期不再受理。

2. 学校报送材料:

下载并填写《临港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汇总表》1份上报(盖学校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或发邮箱lgjtj****@163.com)。个人档案袋要按照报送总表上的顺序排列。

3. 个人材料:

1)《临港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表》(可复印使用)一式2份。

2)课题结题鉴定证书原件。

3)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反映课题研究成果的报告、总结、论文等,除按照要求打印一式2份外,还要复印件(只复印杂志封面、版权页、内容第一页)1份。学校审查后,由学校盖章上报。

4)反映课题研究成果的音像制品一式2份,并附相对应的文字解说材料一式2份。

5)个人材料全部装档案袋。档案袋上粘贴规定封面(下载填写),袋内材料顺序和封面表格填写要一致。

4. 内容打印要求:

1A4纸打印,1.5倍行间距,2cm边距。左侧装订。

2)成果材料包括:成果名称(2号黑体)、简介(200字内,5号楷体)

3)正文中一级标题用黑体四号,二级标题用黑体小四号,三级标题用黑体五号,其他内容用宋体五号。

4)除封面外,不得出现作者单位、姓名。

五、其他

1. 各校推荐参评成果数额分配(见附件1);《临港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表》(见附件2);汇总表 见附件3(电子表格);附件4:档案袋封面

2.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临港区教育体育局教科研中心

编辑:王其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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